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台灣恐將陷入萬劫不復 隱憂
◎ 田年豐 <痛苦連結> 自由時報 11-25-2009
十多天前,彰化縣爆發挨家挨戶公然買票,並對拒絕賣票的民眾,當場怒罵圍毆,而在場其他民眾,竟無人敢出聲制止,而檢警至今仍讓公權力閒置坐視,歹徒依然逍遙法外……約一週前,宜蘭縣民進黨部決定僱請徵信社人員,藉由其專業來嚇阻猖獗的買票部隊。不料,職司查賄卻績效不彰的檢警調,卻「馬上」對此喊話,說什麼抓買票,不得妨害秘密、妨害自由,徵信社不是執法人員,不得執行公權力,違法取得的證據將不是證據……
這個禮拜,澎湖縣縣長候選人蔡見興,要求對得不到相同醫療照護的澎湖縣民,給予免費的健康保險,要求最起碼的基本公平。結果話才落地,澎檢檢察長「馬上」指稱蔡見興涉嫌期約賄選。
蔡見興並非有此權責的人,何來期約?何來賄賂?如此不懂事理權責的話語出自一位檢察長之口,難道檢察官的職場竟是天真無邪的小白兔的天堂?不然,豈非居心可議!
從上述三縣檢警調對買票賄選的種種反應與選擇,令人不禁要問,原來這就是所謂檢警調聯合指揮買票賄選的真實內涵?
檢警調平日不宣傳「買票賄選」的弊病,不請求宗教界、教育界等配合教導,而臨到選舉時,竟只會拉布條貼標語的「不買票、不ㄏㄨ、ㄟ選」的亂舞一通。事實上很多買票的「票蛇」,平日藉由各種名堂就已經把買票生活化、買票組織化了。檢警調平日不燒香,連選舉到了仍不勤抱佛腳,勤抓對散戶下手的票蛇,如此的尸位素餐,任公權力閒置無用,到底是無能使然,還是別有用心?
如果,連拒絕賣票的勇氣、智能與尊嚴都未具備,我們要如何守護家園,抵抗共匪的侵略併吞?
如果,連黑道暴力欺壓侵門踏戶,我們都得忍氣吞聲,我們要如何對抗國家制式暴力一旦侵奪我們的民主自由生命人權呢?
如果,連「做我們自己」都畏縮不前,我們如何做國家的主人呢?
還有,對於孩子們,我們是否已善盡形塑國家品格的責任了呢?
(作者為嘉義之音前台長,原文請見http://fmradio913.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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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宇健 <痛苦連結> 自由時報 11-25-2009
日昨報載,部份設籍澎湖的縣民收到由澎湖地檢署、縣警局及調查站寄出的通知信函,告知收件人因設籍澎湖卻未長住澎湖,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也就是所謂的「幽靈人口」,並向收件人表示,若有此情形請將戶籍遷出澎湖,或是於投票日「不去投票就沒事了」。這簡直就像是在恐嚇外出工作求學的澎湖縣民不要回鄉投票,「因為你回來我可能就要辦你!」檢調此舉恐有使人不當選之意圖。試問,如果澎湖檢調單位這個邏輯成立,數以萬計的海外台胞是不是也不要回來投票?到對岸打拚奮鬥的百萬台商是不是也不要回來投票?
會有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的,是那些在選前不明原因將戶籍遷出,選後一段時間又不明原因將戶籍遷回來者;但未長住在戶籍地的人,大多數是因為外出工作或求學,他們在外的住處也許是租的、也許是借住的,然後逢佳節假日才返鄉與家人團聚,他們的戶籍並不會遷來遷去。檢調如果真這麼有空,在現在買票傳聞滿天飛的時刻,不如多花點心力查辦賄選。畢竟,買票才是真正的妨害投票!
(作者為台北縣板橋市新翠里民)
會有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的,是那些在選前不明原因將戶籍遷出,選後一段時間又不明原因將戶籍遷回來者;但未長住在戶籍地的人,大多數是因為外出工作或求學,他們在外的住處也許是租的、也許是借住的,然後逢佳節假日才返鄉與家人團聚,他們的戶籍並不會遷來遷去。檢調如果真這麼有空,在現在買票傳聞滿天飛的時刻,不如多花點心力查辦賄選。畢竟,買票才是真正的妨害投票!
(作者為台北縣板橋市新翠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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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身上都流著台灣這個母親的血液,
只不過有人選擇遺忘甚至背棄這樣的身分…
~~ 一群愚昧的人
在做愚昧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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