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程序正義 + 無知之幕

程序正義 + 無知之幕

錯~~~這是「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他們是「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監察院對下列陳情案從未做真實卷證調查,

此案是為採證、實質證據都有瑕疵,可信度有問題幾近與監察院 監院(99)院台業貳字第09901778號相同,

此案不予調查而讓相關單位(司法院、國防部、法務部等參處逕復) 便宜行事,殊屬不當

台x高等法院以xx年度上訴字第TBT號刑事判決所引用之條文、證據能力、推理作用及經驗法則及最高檢察署台0字第980xxHYHA、0980xxBWAPU號兩函等所引用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各項,均認已違反「檢察訊問」不能等同證人,「檢訊筆錄」亦非當為證據之基本規定,實有牴觸各相關法律規定及53年台上字第656號判例要旨:「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真實之證據,倘證據是否真實尚欠明顯,自難以擬制推測之方法,為其判斷之基礎」之疑義。 故 聲請人力主此案所核犯刑法第EWW條第B項第S及第H款之判決「自始無效」。
此判決書實牴觸下列各相關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參諸40年台上字第86號判例要旨: 「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 53年台上字第656號判例要旨:「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真實之證據,倘證據是否真實尚欠明顯,自難以擬制推測之方法,為其判斷之基礎。」顯然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實務為避免誤人入罪,皆採證據疑義,利益歸諸被告及無罪推論之原則。
~~法官從未曾以應有之「無知之幕」的基本精神、更以「心證已成」之方式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之下進行........~~
「位居司法天秤中心點的法官其工作不是制定法律,而是適用法律。」難道臺灣的憲法已死了嗎? 而法官的既定立場和態度是將「自由心證」凌駕於證據事實之上,更是心證已成,違法濫權擅斷。往後這個號稱我心如秤的失衡天秤還能在台灣社會上有多少公信力?
「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保障人權、紓解民怨」是人民企盼的四大目標
他們是「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http://blog.udn.com/nufashion/3783578

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這是牛頭拔河 ~~ 馬面拉繩 ~~ 鬼扯 ㄌ !!!!

誰的二二八?
李秉朔 <友情連結> 自由時報 03-05-2010

馬英九於二月初大大表揚中研院院士黃彰健,肯定其「發掘二二八事件真相的努力」。問題是,黃以其院士權威為治史功力背書,駁斥任何政府檔案之外的史料,所有不利於國民黨的外電、訪談、回憶錄及口述歷史全遭黃彰健推翻。

如此偏頗的「研究」非但引發眾多學者的質疑,單就死亡人數即與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認知有極大差距。馬英九在褒揚令中指出,黃彰健畢生盡瘁文籍考訂校勘,詳贍精審,窮理盡微。晚歲潛心二二八事件研究,疇咨博采,饒富新見。從申請賠償的受難者家屬包含相當數量基隆人,而黃院士卻稱國軍在一九四七年登陸基隆港時該港已淨空故不可能有民眾被射殺,這種推論的確如馬英九所言「饒富新見...............

KMT 有此一說 我送給牠們一句話

牛頭拔河 ~~ 馬面拉繩 ~~ 鬼扯 ㄌ !!!!

吃銅吃鐵 ~~ 吃人民的血汗錢 ~~

KMT 陰謀綁支骨至2012

至少有四攤選舉給愛錢怕死的這一無恥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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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法官沒有「無知之幕」的基本精神在心中的話, 一切免談 ~~

~~ 法官從未曾以應有之「無知之幕」的基本精神、更以「心證已成」下的推理作用及經驗法則之方式違反憲法第7、16、23條所定之比例原則之下進行阿扁總統的未審先關.. ..

他們是「證隨心生,輕而易舉」!只要你(妳)們進過法院、打過官司,都會感受到大部份在台灣的法律人(法官、檢察官)是完全沒有人權觀, 他(她)們不能自律, 也更無法他律 (法官法至今何在?? 檢察改革大部分幾乎繳了白卷) 人權保障觀念都不存在於心中更何況「無知之幕」

在台灣的法官, 你(妳)們那一位已經將「無知之幕」放在心中, 而又可以很大聲的去告訴你(妳)們的兒女 ~~~ 來 ~~上網CHALLENGE 一下

民間司改會「我控訴」法庭觀察

~~ 這種法官是遍及各級法院 尚待法官法通過後予以制裁

各位朋友、法律人、司法人 ; 以下之司法人對嗎???

...... 由於蔡姓刑事偵查員,於第一次之審理庭時,一再以「好像有」、「也許」、「不清楚」… 等等之模糊、譩測之語意來回答法官的詢問。

陳情人之委任律師則即時告知蔡姓警員,在法庭上沒有譩測之詞,「有就有! 」、 「沒有就沒有! 」, 沒有那種「好像有」、「也許」…等等的說詞,其後,蔡姓警員才說沒有看到以上那些重要真實證物的存在。
至於在延一審庭法官則對蔡姓刑事警員之誘導詢問如下: - -
「法官: 您當時去到被害人的住處有沒有看到上述的證物? 」
「蔡: 我不記得, 因為時間太久了!」
「法官: 您有沒有看到衣架,有嘛! 對不對?」
「蔡: 對! 對! 對!」
「法官: 您有沒有看到綑綁被害人手部的帶子? 有嘛! 對不對?」
「蔡: 對!對! 對!」 此種詢問方式即已違反刑法第 160、166-1條。

有這種法官 他(她)是怎麼養成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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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保障人權、紓解民怨

只要你(妳)們進過法院、打過官司

都會感受到大部份在台灣的法律人(法官、檢察官)

是完全沒有人權觀

他(她)們不能自律 也更無法他律

(法官法至今何在?? 檢察改革大部分幾乎繳了白卷)

人權保障觀念都不存在於心中

更何況「無知之幕」

台x高等法院以xx年度上訴字第ATBT號刑事判決所引用之條文、證據能力、推理作用及經驗法則及最高檢察署台0字第980xxHYHA、0980xxBWAPU號兩函等所引用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各項,均認已違反「檢察訊問」不能等同證人,「檢訊筆錄」亦非當為證據之基本規定,實有牴觸各相關法律規定及53年台上字第656號判例要旨:「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真實之證據,倘證據是否真實尚欠明顯,自難以擬制推測之方法,為其判斷之基礎」之疑義。 故 聲請人力主此案所核犯刑法第EWW條第B項第S及第H款之判決「自始無效」。

此判決書實牴觸下列各相關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參諸40年台上字第86號判例要旨: 「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 53年台上字第656號判例要旨:「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真實之證據,倘證據是否真實尚欠明顯,自難以擬制推測之方法,為其判斷之基礎。」顯然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實務為避免誤人入罪,皆採證據疑義,利益歸諸被告及無罪推論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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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power 上面找更多類似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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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謙受益 滿招損 ~~ 賴坤成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謙受益 滿招損 ~~ 賴坤成

…我們的身上都流著台灣這個母親的血液,
只不過有人選擇遺忘甚至背棄這樣的身分…
只憑口舌 李文忠 段宜康 就是你ㄉ榜樣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公然說謊 + 作弊篇 PART 1 ~~ 稅改「劫貧濟富」 公平正義何在

公然說謊 + 作弊篇 PART 1

稅改「劫貧濟富」 公平正義何在

記者鄭琪芳/特稿<友情連結> 自由時報 12-30-2009

賦改會昨天正式謝幕,但過去十八個月來的風風雨雨,卻未落幕。這屆賦改會始終難以擺脫「劫貧濟富」的爭議,推出的各項減稅措施,富人及企業受惠最多,即將推動的加稅方案,卻是一般民眾影響最大,誠如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所言:「社會公平正義還要再努力」。

馬政府上任後,去年六月底成立賦改會,運作一年半以來,花了公帑二千萬元,撇開簡政便民的枝微末節不談,重大稅改方案都是爭議不斷,先是行政院執意將遺贈稅稅率由五十%調降至十%,要求賦改會背書,導致部分學者提案建議暫停賦改會運作,公平稅改聯盟乾脆宣布退出賦改會,有些學者也不再出席賦改會。

調降遺贈稅只是個開端,賦改會後來陸續推出的減稅措施,多有「厚富人、薄小民」的問題,提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減稅二一六億元、調降綜所稅減稅二四八億元,但調降營所稅就減稅八○八億元,等於近四百萬戶家庭僅減稅四百多億元,七十萬家營利事業卻享受八百多億元的減稅利益。

但是,賦改會建議的加稅方案,卻是一般民眾受影響較大,包括開徵能源稅、提高房屋稅以及地價稅等,加上財政部建議調高營業稅一個百分點,都會加重市井小民的負擔。

對於富人或既得利益者,政府則是點到為止,取消軍教免稅再延宕(執政黨擁有四分之三國會席次,沒有理由再推託了吧),資本利得課稅沒結論,配合遺贈稅調降而提出的奢侈稅,似乎也是不了了之,租稅公平付之闕如,這樣的稅改,就算執行率再高,又有什麼意義?




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 陳訪鎮瀾宮 300少年囝仔護衛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昨日參訪大甲鎮瀾宮,廟外有法輪功、民進黨大甲鎮代表等民眾拉起布條抗議,大批身著紅衣或粉紅T恤男子,自稱是「廟方義工」,刻意築起人牆,阻擋嗆聲民眾。(記者廖振輝攝)
民代質疑流氓治國

〔記者張瑞楨、蔡智銘、張軒哲、歐素美/中縣報導〕黑道治國?陳雲林廿三日參訪台中縣大甲鎮瀾宮之前,突然出現三百多名身穿紅衣或粉紅T恤的少年囝仔,目露凶光盤據路口監控人車,並以人牆圍住法輪功等異議人士;大甲鎮民代表易錦隆質疑是流氓治國,並痛批:「警察可以把制服脫掉,讓他們(青少年)治理國家就好了!」

以人牆隔離異議人士 鎮瀾宮撇清關係

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否認派遣上述年輕人,台中縣警局則遲至一小時後,才以「社會觀感不佳」為由,派警察用人牆遮擋這群「少年囝仔」,形成紅衣人與警察面對面一起維護秩序、保護陳雲林的諷刺畫面。

下午二時左右,突然出現身穿印有「豐原尊王會」紅色T恤,或「太子團」粉紅T恤的年輕人,在戴著耳戴式無線電通訊器材的領隊指揮下迅速列成人牆,把法輪功等異議人士擋住,領隊還猛下命令「不要讓人闖進來」。

這群年輕人約三百多人,許多人嚼著檳榔,手臂露出刺青,卻會躲避記者攝影機,或對記者怒目相向。

另有四至十人一組的青少年盤據鎮瀾宮附近路口,監控異議人士與鎮瀾宮,還在鎮瀾宮後門阻擋信徒進入,他們的人數還可能比第一線員警多,令民眾相當錯愕,可是備用警力卻躲在附近巷弄與民宅內。

地方民代批警放任 警方稱無權禁止

大甲鎮代易錦隆怒罵說,警方早得知鎮瀾宮動員「護衛軍」,卻放任這群人維護治安,他質疑:「像媽祖的志工嗎?」痛批:「警察制服可以脫掉了,讓這群人來治理國家就好了。」

負責現場維安工作的指揮官大甲警分局長吳耀南則說,事前廟方人員曾說明這些民眾是他們邀請來歡迎陳雲林的群眾,當然警方也不能禁止。

事後鎮瀾宮發表聲明,指昨天參與活動信眾計二千餘人,上述年輕人分屬豐原尊王會與太子團義工,每次鎮瀾宮舉辦活動均有各地志工幫忙,並非廟方主動邀請;另外,因海洋之聲宣傳車企圖衝破警方封鎖線,該批年輕人才主動出面維持秩序,這群年輕人只是讓參訪活動順利,沒有其他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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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無神論者可有資格參拜媽祖???
當然 ~~ 有這些豐原尊王會與太子團義工少年囝仔為xx作猖就可以啦!
但是 ~~ ㄚ標你們要怎麼向媽祖、信徒們交代?



2009年12月10日 星期四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20年來/台商錢進中國繳稅3.6兆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20年來/台商錢進中國繳稅3.6兆


〔記者鄭琪芳、曾韋禎/台北報導〕台灣產業持續外移中國,導致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卻為中國創造上千萬個就業機會。國民黨立委陳淑慧昨引述研究報告指出,過去二十年來,台商對中國大量投資,不僅創造一四四三萬多個就業機會,並在中國繳稅一一○四億美元,將近新台幣三.六兆元。 為中創造1443萬工作機會 第四次江陳會將簽署兩岸租稅協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要求財政部及陸委會說明,財政部書面報告指出,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自一九九一年至二○○九年十月止,台灣對中國投資總額約八○五億美元,中國台商人數推估有八十多萬人。 不過,陳淑慧質詢表示,在今年十月的一場研討會上,政大副教授、前陸委會副主委童振源發表研究報告(台商對中國經濟發展的貢獻)指出,自一九八八至二○○八年,台灣對中國直接投資逾一五二○億美元,僅次於港澳,同時,台商在中國的國際貿易總額一兆八○五三億美元,而且台商為中國創造了一四四三萬多個就業機會。 若根留台灣就可救失業 目前我國勞動力人數為一○九六萬三千人,就業人數一○三一萬人,失業人數六十五萬三千人,失業率達五.九六%,如果台商能留在台灣投資,為台灣創造上千萬個就業機會,國內失業問題將可迎刃而解。 陳淑慧並指出,根據上述研究報告,台商在中國納稅三.六兆台幣,占中國稅收三.三八%,大部分稅收集中在近十年,推估台商每年向中國繳稅三千億元,而台灣一年總稅收不過一兆五千億元上下。 陳淑慧質疑,財政部認為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雙方稅收互有差補,對整體稅收尚無影響,難道台商每年在中國繳的三千億元稅收,完全不可能轉移國內? 租稅協議無助我增稅收 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昨也指出,兩岸簽署租稅協議,若雙方政府可分別行使管轄權,凸顯對等關係,也不算壞事;但以中國強烈的政治野心,未來極可能藉租稅的手段,要脅、掌控台商,政府要如何避免此問題,值得深思。 財政部長李述德回應,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對台商及台幹是減稅,而且某些個案台灣可以多課稅,但有些個案對方稅收增加,有些是我方稅收增加,所以稅收總數是大同小異。



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 公然說謊篇 PART 1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左起)、葉宜津、蔡同榮昨再次抨擊總統馬英九車隊霸道濫權,並質疑中山高五十一公里處明明有路肩,總統府明顯說謊。(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李欣芳、曾韋禎、王寓中、林毅璋/台北報導〕馬總統車隊國道濫權事件,對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指本報刊登的車隊照片「是陳水扁車隊的配置」,陳水扁昨指王郁琦公然說謊,強調他在總統八年任內,從來不曾以廂型車擔任過前導車,要求總統府立刻澄清。

王郁琦昨天回應說,自由時報合成照片的車隊,並非馬總統車隊的配置,扁辦聲明既然如此,自由時報更應說清楚合成照片是如何拼湊出來的。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劉導表示,扁對王郁琦的說法非常不爽,認為王郁琦公然說謊,明明是馬英九自己的車隊出包,卻硬要栽在扁身上,根本是莫名其妙!

扁辦指王揭露車隊編組涉洩密

扁要求扁辦對外發表三點聲明:

第一、王郁琦說法是否代表總統府正式發言?王郁琦是獲得誰的授權,並依據特勤中心何人的報告與同意,可以將總統維安勤務及車隊編組的細節予以揭露?

二、王郁琦指稱相片中的車隊是以大福特廂型車為前導車,就此認定照片中的車隊為陳水扁車隊。陳水扁本人昨明確表示,擔任總統八年期間,從來不曾以廂型車擔任過前導車,王郁琦的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要求總統府應指示國安局特勤中心立即予以澄清。

三、陳水扁也表示,過去總統車隊如果在高速公路遇到塞車,高速公路警察局會隨機管制車流,引導車隊行駛路肩,絕對不會佔用內車道並強力驅趕其他車輛。

扁辦並指出,王郁琦揭露總統維安勤務及車隊編組的細節,涉及洩密問題。

至於扁辦質疑王郁琦為何可揭露總統維安勤務與車隊編組細節,王郁琦則表示,他的說法沒有洩密問題。對扁辦要求出面說明,國安局則表示不便回應。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昨也批評說,新聞一開始就是報導總統車隊在中山高五十一公里處的南崁路段逼民讓路,結果總統府一直模糊焦點,先說四十四公里處沒路肩,又說照片上車隊是扁車隊。

賴清德表示,五十一公里處明明就有路肩,車隊也是馬英九車隊,甚至馬英九本人不在車內,為何還可以行使特權?馬英九的車隊濫權、驅趕民眾車輛,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王郁琦身為總統府發言人,卻不斷狡辯、模糊焦點,應該立即下台。
國民黨最近推出了一支「烏賊」廣告,暗喻造謠抹黑之不可為,目的當然在攻擊對手,但是很不幸的,堂堂的總統府卻率先成了這支廣告指涉的惡例,代表機關形象的發言人以為把水攪混了,就可以混水摸魚,讓大家看不清真相,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反而自陷更大的困局。
什麼是事實?禁得起千錘百鍊驗證的真相。馬英九車隊在壅塞路段大聲放送要人讓路引起民怨,這是一切爭議的緣起與本質,如果第一天王郁琦道歉完,並說明馬英九並不在車內,這起事件就僅止於國道警察與特勤行為過當,火焰不會延燒到府方,但是這位發言人卻選擇有所隱瞞,未能第一時間掌握話語權,這是他犯的第一個錯。
由於未完全說明事態,當大家發現馬英九的時間根本兜不攏,發言人沒有對社會善盡告知責任,信用必然受到動搖,於是「空車?更過分!」的社會觀感驟然被強化,總統府議題主導能力自然旁落。
面對新生的危機,王郁琦一人無力因應,馬團隊為了滅火,居然行不由徑、不走大路,把選舉的那一套負面伎倆拿來照表操課,以為鎖定了一張模擬畫面,就可以把代民發聲的媒體抹上泥巴,以為「栽贓」給前總統,就可以趁亂脫身,於是挖了一個坑想讓別人跌進去,這是馬團隊犯的第二個錯,而且是最致命的錯。
王郁琦昨天被陳水扁辦公室指名暴罵的聲明甩了一巴掌,連嘴也不敢回,這處境何其窘迫難堪?大家發現原來發言人會不實指控,總統府的威信受創,若干捧馬媒體、名嘴也連帶賠了進去。這巴掌原本是不必挨的,是馬團隊等人自找的,何以致之?只顧選舉、不思治國使然。
選舉是零和遊戲,求勝是最高目標,治國是整合的工程,要的是眾志成城,馬團隊上任至今治國無方、整合無心,反而以一人意志不斷製造分裂,馬車隊空車橫行反映的就是這種心態,一種可怕的唯我獨尊心態,人民在其眼中成了芻狗,異議在其耳裡非除之而後快,如此仇恨心不正是今日總統府自掘墳墓的寫照?